3)第一百四十九章:查案_五胡归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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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八月二十八,从你家院子里传出常永的呼喊声,是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熊芬道,“如果没别的事,还请离开!”

  “不知道?”王衍瞪着对方,“我们有证人!”

  王衍话音刚落,那证人便被人带了出来。

  熊芬一家见到此人,皆是惊恐。

  “你们不能听他胡说八道,这人跟我们有仇!”熊芬喊道。

  “熊芬,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么怕我?”那人笑道,“是心中的愧疚,还是心中有鬼?”

  “熊芬,人证在此,你得跟我们去鲁阳城走一趟!”王衍说道。

  “我也跟你们一同去!”一个稚嫩的声音传来,正是那个十岁左右的姑娘。

  荀组同意了,这个姑娘本来就是本案的重要线索。

  将此案的关键人物带上,荀组带人与太子司马俶汇合后,一同回了鲁阳城的县令府衙。

  由县令杨军审讯,熊芬承认了她与同村屠户宋吉合谋杀掉了夫君常永的事实。

  并交代了事情的经过,原本正值豆蔻年华的熊芬,与同村的家境殷实的高章成亲,在成亲后由于高章过于本分,逐渐不受熊芬待见,虽然已有孩子,但是最终还是选择了和高章和离,并且以抚养女儿为名,霸占了高章的大部分财产,前夫高章为了女儿忍气吞声。

  而后,不甘寂寞的熊芬迅速和邻村的常永成亲,按照熊芬的话来说,这个常永人长得不错,也是能说会道。不曾想成亲后判若两人,常永此人好吃懒做,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殴打熊芬,甚至在熊芬怀孕时继续殴打,更畜生的是在此期间还玷污了前夫留下的女儿。

  最后熊芬终于忍无可忍,想要与常永和离,想要和同村屠户宋吉成亲,不曾想遭到了更严重的毒打,并被威胁,如果敢和离常永就弄死她全家。熊芬忍无可忍,联合宋吉,将醉酒的常永乱刀砍死,将常永的尸体沉入颖水。

  而本案收了荀组、王衍的钱,“最终愿意”指证熊芬的男人,正是熊芬的前夫一一高章,他也是那个十岁姑娘的亲生父亲。

  大堂上,中书令张华正襟危坐,下方坐着负责审讯此案的县令杨军,熊芬跪在地上,有官差专门负责记录熊芬的供词,证人高章则是和他的女儿站在一旁。

  鲁阳县令闻言,即刻命人去逮捕屠户宋吉。

  “中书令,您看此案,下官该如何办?”鲁阳县令杨军将此案的口供呈给中书令张华,恭敬说道。

  太子司马俶和南阳王司马柬不能暴露身份,只能站在一旁看着。

  张华看过熊芬的口供,说道:“该怎么办就这么办,何必问老夫?”

  “按照《泰始律》,杀人偿命,谋杀亲夫更是罪加一等,熊芬与宋吉都该斩首!”杨军道,“可是这个常永确实是个畜生,死有余辜!”

  “二位爱徒,你过来帮为师看看,此案如何办既不违背大晋律法,又能酌情考虑此案的事出有因?”中书令张华看着太子和南阳王,说道。

  毕竟,这个案子不是他办的,其中原委曲折,他并不清楚,况且两位皇子在此,他不敢自作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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