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百二十一章迷糊的自己_森与林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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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成为天天快乐的天乐小迷糊,想要迷迷糊糊的过日子好难,想要清清楚楚的生活,一样的难。

  是没物色好女朋友的下场,还是因为活得不清不楚她才不会出现。也对,每天呆在家里,女朋友会从天而降?也许有这个可能?她会因什么而爱上我?爱我有才。还是爱我有人品,有调侃情趣,还是觉得我很可爱。

  时光飞逝,初吻给了自己的右手臂,那时知道男左女右,右代表女所以吻了一次。后来才知道自己的吻给了米饭给了熟猪肉,鱼肉,如今还剩什么呀。因为想爱所以换来残缺的自我,如果我不渴望爱,或许自己也不会生病。但没有如果,假设是不成立的。

  回想高二时,自己拿着同桌邓清文的读书机看斗破,那时边充电边看,而他与女朋友在下面接吻。撒了一堆狗粮,但自己只是看了一眼,也不敢多看,那时自己还很笨很傻觉得书中的古薰儿才是自己的心中人,自己也像萧炎一样努力的炼气,炼啥气,练生气。邓清文说:"按照修练的等级,你到了那一级。”我说:"斗师了"

  斗师。嗯,与老师对着干的级别。

  九年风景,自己也接触到了灵性世界的符术,应属斗灵级别了吧。运用土豆设计的等级,发现挺适用的,愿他写出的书更好,他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网文的大神作家。那时自己还和清文说:"把小说改编成游戏不错。”清文:"不错,你也去改编游戏也能赚钱。”

  我笑了说:“我可不会"。而那时小说改编游戏很流行。现在改编成电视一样很潮。

  如果自己以后也有一两本书能改编成其他的东西就很满意了。但可不可能呢。还得靠能力和运势。

  自己的小说只算是任务工作,还算不上事业。如果有天我能长期发展小说行业,自己还怎么努力就怎么努力。但没下定决心,家人是不怎么支持我写作的,觉得钱赚得少,总要拿打工的作对比。打工钱好赚?是啊,一月四五千,就付出点时间干别人的事。小说,一个月二三十块,干自己爱干的事。谁更划算。有人会说当然是干四五千一月划算了。但自己是不再想干的。心太累,写写书,一放松心境,二全当休息日。别人没钱都在为他们的祖国文化作贡献,我为何偏要执着于钱呢。

  我也知道情感文赚钱,赚的是忠实读者的钱,像赚书的知己的钱差不多。有人支持是件美好的事,所以之前才决定把这本书赚到的稿费捐出。有人问,就这点钱捐出去也不怕别人笑话。的解,钱少就钱少,还是捐了好,不让爸妈知道就行。他们会说闲话的,他们是不懂我捐钱是为得上天赐的福德的道理的。

  努力想一些有点用处的文段,对我来说福德比金钱更重要,自己损耗的福德太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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