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百零五章 一波三折(三)_韩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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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案子?”

  “1997年1月25日凌晨,尖沙咀宝勒巷盈丰商业大厦的一间卡拉OK发生大火,顾客及职员仓皇逃生,酿成17人死亡、13人受伤。在调查中发现,该起火灾属于人为纵火凶杀案,事发时曾有人向卡拉OK投掷两枚汽油弹,火势立刻在卡拉OK厅内蔓延。

  由于事发当天是周末,歌厅内顾客十分多,许多顾客来不及从消防通道逃离,导致17人死亡,13人受伤,成为本港有史以来死伤最惨重的一宗纵火案。”

  香港有史以来死伤最惨重的一宗纵火案!

  提起他,“O记”便衣如数家珍,液晶显示器上这家伙看样子值20万港币花红,

  刚才想着纵火,没想到石宝华居然意味着查出一个香港警方通缉的纵火犯,韩博觉得有些好笑,立马掏出手机给吴副厅长发短信,通报这个天大的好消息。

  便衣比他更激动,指着显示器用一口生硬的普通话介绍道:“在案发一个月内,我们将其中4名涉案歹徒抓获。4名疑犯被控以谋杀罪,当中3人被高等法院判以终身监禁,另一个则被改判误杀罪,判监11年。”

  “据当时被抓的嫌犯交代,在案发前5天,当年22岁的主犯蔡锦辉因‘追女仔’纠纷,与一批黑帮分子发生纠纷,结果遭到黑帮和看场殴打,寻仇心切的蔡锦辉随即联合另外6人,其中包括这个蔡兴斌,向卡拉OK厅投掷汽油弹。

  蔡锦辉、蔡兴斌和另外一名嫌犯,在案发后很快潜逃至内地,由于蔡锦辉在深正等地隐身藏匿,这些年我们多次与内地公安互通情报,希望能将这三名嫌犯缉拿归案,但多次行动都没有成功。”

  真正的香港人其实就是东广人,口音一样,生活习惯一样,香港的通缉令在内地又不管用,他跑过去之后想抓他当然没那么容易。

  无巧不成书,不过话又说回来,人以类聚,什么人跟什么人打交道,郭梦辰跟他搞到一块并不奇怪。

  至于这个三号通缉犯为什么愿意帮郭梦辰,完全在情理之中。

  他是香港人,在香港混得再不好也比在内地给人看场子收入高。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郭梦辰尽管被余绍东骗了,手里至少有两百多万。蔡兴斌能有多少钱,别说绑票能勒索到5000万港币,不管怎么分也能分上千万,就算500万他都有可能铤而走险。

  想想真好心,余绍东昨天满世界找“大圈仔”,他万万想不到针对他的不只是“大圈仔”,还有一个跟他一样具有三合会背景的香港籍逃犯。

  “韩长官,搜查令申请到了,关Sir和徐Sir向裁判官保证,如果蔡兴斌又逃往内地,内地公安会帮我们缉捕,并会及时移交给我们。现在,我们需要您一个承诺。”

  互相帮忙,这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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