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四十七章 萝卜_我的一天有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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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出来。

  等他们也急急忙忙拔枪的时候,张恒手中的第二把左轮手枪却是已经指向了他们。

  “如果我是你们,就趁着太阳还没落山再去酒吧里喝上一杯,毕竟人生苦短,没人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两个牛仔互相对视了一眼,尽管眼神中满是不甘,但最终还是识时务的退到了一边去。

  随后张恒又看向那个晒太阳的老头,“嘿,看样子你要换个新杯子了,希望下个杯子陪你的时间能长一点。”

  后者被这句话气的青筋直跳,连带着手臂都哆嗦了起来。

  然而因为现在枪口就指着他的脑袋,他就算再怎么气愤,也没法开口说一个字。

  不过就在这时候,却是有另一个声音开口了。

  “你已经得到了你想要的东西,现在,能把武器收起来了吗?”

  那是一个年龄大约在五十岁左右的中年人,穿着一件脏兮兮的衬衫,身上还散发着淡淡的酒味,如果不是他胸前那枚同样看起来灰蒙蒙的警徽,大概会被人当做一名流浪汉。

  不过他是从警局走出来的,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是这里的治安官了。

  尽管眼前的中年酒鬼和张恒之前在戈壁遇到的莫顿都算是法务人员,不过两人还是有点区别的,治安官通常也被称之为警长,是由城镇选举出来的维持一片区域安定的人,有时候还会兼职当地的法官,举行审判。

  而法警也叫执法官则通常隶属于联邦,平日里的主要工作就是追捕或押送逃犯。

  两者一属于地方,一属于联邦,当然主要的工作性质都是为了保持一片区域的稳定,惩恶扬善。

  张恒眼见林肯县的治安官已经出面,也很干脆的收起了手枪。

  他来这里是为了定居,而不是挑事儿的,惹了普通人还好说,如果真的激怒了此地的治安官,那也只能掉头离开了。

  不过张恒道是没有为之前的举动后悔,牛仔和海盗虽然不是同一种人,然而他们的骨子里还是颇多相似之处的,或者说人类这种生物本身就有很多共通点,张恒刚才的那两枪并不只是为了出口气,也是传递一种我并不好惹的信号。

  考虑到他的肤色,在这个年代的西部属于地狱难度的开局了,孤身一人来到一个新地盘上,并不是说你缩起头来就会平安无事的,与其如此等着被人不断欺负到头上,事态发展的越来越严重,还不如索性就借着这个机会把事情彻底搞大。

  这样再有人想要嘴贱一下,或者手贱一下就会提前考虑这么做的后果。

  当然这也不是说张恒之后就没事了,实际上事情比他想象的还要严峻一些,张恒虽然暂时威慑住了这些人,但是想要在一片敌视的环境中生活下去并不容易,而且这是一个人人有枪的世界,真要想做点什么不要更简单。

  几杯威士忌喝上头,再加上几句挑拨,就会让一个人彻底抛弃理智,张恒再强也不可能一个人单挑一整个城镇,再加上他也不可能永远一天24小时防备着周围的人,他终究也是人类,也会感到疲惫,一两天,甚至一周时间他都能做得到,但是再长总有一天他的精神也会绷不住的。

  张恒已经开始意识到,想要完成主线任务前半部分中定居林肯县这看似简单的一条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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