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26章 革除功名?绝不能开此先河!_大明第一莽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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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坏,所以并未自作主张给这些贪官污吏定罪,而是将此事上报拿到廷议上面来讲!

  刘健拿着张敷华的奏章,叙述了一遍案情经过,以及都察院调查出的真相实情。

  这一次,没有一人出言质问或是反驳。

  毕竟,这是张敷华的奏章!

  张敷华何许人也?

  五朝元老!

  南都四君子!

  他这个“君子”之名,与刘大夏的“弘治三君子”不同!

  那什么“弘治三君子”,是朝野上下的官员士林冠上的美名!

  而张敷华的“君子”之名,来源于江南一带的百姓,只要提及“张敷华”这个名字,人人称赞颂扬,这才是真正的民心所向!

  所以,就算有人想要提出质疑,那也得先看看自己什么身份什么地位,去质问人家这么一位硕德老臣!

  看着鸦雀无声的朝堂,汤昊只是觉得好笑。

  经过他和小皇帝的不懈努力,现在的文臣缙绅,已经被成功割裂开来!

  现如今的文臣缙绅,大致可四方势力,三位真王!

  第一位真王就是内阁首辅刘健,凭借内阁首辅与两朝帝师的身份,牢牢坐着头把交椅。

  第二位真王自然是天官马文升,这位五朝元老拖着病体残躯一直死守吏部,将这权势最大的机构牢牢掌控在手中!

  第三位真王赫然正是总宪张敷华,同为五朝元老他的资历威望丝毫不逊色于马文升,现如今执掌拥有侦缉之权的都察院,成为百官畏惧的第三位朝堂真王,权势直逼前面两位。

  至于最后一股势力,那就是告病休养的老阴比李东阳,以及他苦心经营的湖广乡党了,也是此刻三位真王联手绞杀的那些倒霉蛋儿!

  眼瞅着没人开口,汤昊最喜欢做这个恶人。

  “这不很简单吗?”

  “国朝自有律令,按照《大明律》治罪就是了!”

  “该杀头的杀头,该充军的充军,该流放的流放,还有什么好说的?”

  在刑法上,《大明律》渊源于《唐律》,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即所谓正刑,其它如律例内的杂犯、斩、绞、迁徙、充军、枷号、刺字、论赎、凌迟、枭首、戮尸等,有的承自前代,有的为明代所创,总体而言是比较严苛的。

  毕竟这《大明律》是洪武帝总结历代法律施行的经验和教训制定而成,洪武帝起于草莽,深知民间疾苦,特别强调“治乱世用重典”,严刑峻法,以除贪贿。

  只是因为其太严苛,加上土木之后文臣缙绅把持朝政,自然就开始动心思想要修改,但太祖高皇帝严禁嗣君“变乱成法”,所以这些家伙也是不敢,转而变通思路,遇到对他们不利的案件出现则发布诏令或制定条例,辅律而行。

  比如弘治十三年制定《问刑条例》二百七十九条,在“遵循祖制”的招牌下,大颁各种条例,因律起例,因例生例,结果条例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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