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千四百一十七章 镇边城里话兴亡(一)_国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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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行虎步,小小年纪,步伐中却充满了强烈的自信。

  只见,孙天经虽然个头不高,还是个孩子。可身上的铁甲却闪闪发光,再配上他光洁的额头和开朗的笑容,叫人看了不禁眼前一亮。

  一刹那间,朱玄水意识到外孙已经长大了。看到他,朱指挥一颗心醉得仿佛要融掉一般。

  他急忙走上前去,一把扶住孙天经的双肩,上下打量,怎么也看不够:“世子,世子,这一仗打得如何,可遇到了危险……啊,你这背上怎么全是血,可有伤,快快快,青主你快来看看……”

  说着话,他愤怒地朝俞亮和甘凤瑶吼道:“你们两个混帐东西究竟是怎么保护世子的,该杀,该杀!”

  孙天经是个孩子,高元爵也是个小孩儿。甘凤瑶已经成年,至于俞亮,这次北争的主要任务是做世子的贴身护卫。

  若世子有个好歹,朱玄水自然要寻俞亮和甘凤瑶的晦气。

  他本是锦衣卫出身,眼睛一瞪,凶光毕露。甘凤瑶本就腼腆胆小,顿时吓得满面煞白。

  孙天经咯咯一笑:“外公,你也别吓甘凤瑶,我也没受伤。”

  “真没受伤?”

  “真没有,这是敌人的血,我也懒得擦。”孙天经说:“攻打镇边城的时候,我本欲先登而上,可刚一爬上云梯,上头的敌人就扔兵器投降了……一群没用的废物!”

  孙天经忿忿不平,语气中大觉失望:“不过,我还是亲手刺死了一个敌人。我不是由下往上攻吗,敌人中刀之后,血一流下来,就淋到我背上。”

  “你真杀了一个敌人,好好好,好得很,真是少年英雄啊!”朱玄水得意地放声大笑起来。

  实际上,那个被杀的敌人在孙天经刺死的时候。已经让跟在后面的俞亮用飞蝗石击碎了额头的颅骨,小公爷不过是补刀而已。即便如此,孙天经还是非常得意。

  实际上,被敌人的血淋到后背之后,有侍卫提议小公爷换一件新铠甲,结果被孙天经给拒绝了。

  他想的就是让所有人都看到他的勇猛,只有敌人的血才是一个男子汉最荣耀的勋章。

  古人或许不知道什么叫做秀。但如他这种公侯之家的世子,从小就知道政治是怎么回事。知道该如何为自己树立威望。

  “不过是杀区区一个敌人罢了,不值一提。”孙天经浑不在意,道:“外公,傅师傅,走走,咱们去衙门。走了快一天路,想必两位老人家的身子骨已然乏了,我已经命手下准备了酒食,请随我来。”

  “吃饭倒不要紧。先进城看看吧!”傅山说。

  进得城中,傅山和朱玄水四处走了走,见孙天经已经将那些俘虏集中在一处着人甄别,然后训话,说愿意加入宁乡军的且留下来,经过整训之后,将来依旧在这里当兵。一应待遇绝不亏欠。若不愿意当兵的,每人可得一钱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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